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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3)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016年,共有40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服务。其中,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

2016年,共有40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服务。其中,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家数占总家数的66.39%。

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业务的1 547家上市公司中,1 523家采用整合审计的方式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占比98.45%;24家单独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占比1.55%。

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业务的1 547家上市公司中,142家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生了变更,占比9.18%,其中,128家基于整合审计的考虑,同步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在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基本保持一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同时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有1 409家,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同时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有40家。

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业务的1 547家上市公司中,年报说明中单独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上市公司有1 361家,占比87.98%。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值为46.38万元,中位数为30万元;最低审计费用为3万元,最高审计费用为1 400万元。在同时披露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公司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比值的均值为3.24,中位数为2.75,最大值为39。

(三)未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16年,未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共1 392家,其中,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822家,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570家,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2016年,在未纳入实施范围的1 392家上市公司中,1 386家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占比99.57%;6家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非整体有效,占比0.43%(其中1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4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1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效)。

3.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16年,在未纳入实施范围的1 392家上市公司中,1 337家分别披露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96.04%;3家未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0.22%;52家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3.74%。2016年和2015年中小板和创业板中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司占比(分别为3.74%和3.08%)比2014年(33.43%)下降了30%左右,由此可见,2015年之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较稳定。此外,2016年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比例(7.37%)仍明显高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比例(1.22%),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此外,2015年、2016年中小板和创业板中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司比例(3.08%和3.74%)比主板上市公司的比例(0.07%和0.26%)仅高3个多百分点;2014年中小板和创业板中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司比例(33.43%)比主板上市公司的比例(3.12%)高出30.31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情况与主板上市公司的差距明显缩小。

4.内部控制缺陷的数量及内容。在未纳入实施范围的1 392家上市公司中,188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占比13.51%(其中9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7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177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1 204家披露内部控制未存在缺陷,占比86.49%。

(1)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6家上市公司披露7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家上市公司披露1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4家上市公司披露4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7家上市公司披露9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年,在未纳入实施范围的1 392家上市公司中,有761家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意见,占比54.67%。其中,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475家,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286家。在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意见的761家上市公司中,748家标准无保留意见,9家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2家保留意见,2家否定意见。

在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意见的761家上市公司中,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或内部控制鉴证费用有709家,单独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或内部控制鉴证费用有52家,内部控制审计或内部控制鉴证费用的均值为33.66万元,中位数为20万元,最低为2万元,最高为300万元。同时披露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费用的公司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费用比值的均值为4.88,中位数为3.5,最小值为1,最大值为19。

文章来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shcjdxxbzz.cn/qikandaodu/2021/0726/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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